上海长宁区警示教育与业务学习相结合 推进“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
| 2017-03-13 17:17:50

一是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廉政教育月活动由局党组统一组织,在学习模式上,既有观看教育片、组织参观、专题讲座等集中学习模式,也有全局干部自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党章》等个人学习模式。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增强学习时间的灵活性,确保各项学习计划落到实处。

二是专题教育与全年建设相结合。在时间跨度上,三月份以“践行四个意识,自觉遵章守纪”为主题,开展一系列的专题教育活动。此外,财政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财政廉政文化建设将贯穿财政工作全年。专题教育与全年建设相结合,既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又增强廉政建设的持续性。

三是警示教育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在学习内容上,既有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看守所等使全局干部感受震撼的警示教育内容,也有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专题业务学习。警示教育与业务学习相结合,推动全局干部在树立正确思想意识的同时,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更好地完成财政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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