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掌握简政放权以来地方的承接情况,更好地推进黑龙江省发展改革系统“放管服”工作,确保基层做到“放到位、接得住、管得好”,省发展改革委分成8个督查组,从3月2日开始,计划历时15天,对全省13个市(地)、71个县(市、计划单列区)开展简政放权地方承接工作的督查。为做好本次督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先期向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简政放权承接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基层发展改革部门围绕能否“接得住、管得好”,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填报自查报告以及相关表格。在汇总地方自查情况的基础上,各督查组将采取查阅项目内业资料,与企业代表集中座谈,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地方下放、取消、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承接情况,清理规范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在线审批平台建设,基层发改部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督查调研工作。本次督查结束后将汇总各地承接情况上报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