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2016年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7113万元
| 2017-03-16 17:09:06

一是学有所教。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该市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7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同时,积极推进教育经费可携带机制,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二是病有所医。该市整合城乡不同医保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打破制度壁垒、突破户籍身份限制,不仅将本市户籍的居民纳入保障范围,而且将符合一定参保条件的在温外来人员包括其父母、配偶和子女等直系亲属纳入参保范围,实现人群全覆盖。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850元,远高于全国标准。同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保障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参保关系顺畅接续。

三是劳有所获。市财政每年下达181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用于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包括: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重点开展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训,力争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和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都能得到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农民工就业创业途径,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家庭服务业,帮助农民工实现就业创业;重点人群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标准可上浮20%;深入实施劳动力余缺调剂,扶持就业援助基地建设,开展低收入农户就业帮扶工作,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是住有所居。去年,市财政会同市住建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全市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鼓励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房租房,并通过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等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分层次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据统计,2016年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7113万元。

五是农村产权转让。该市积极推动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市政府组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协调、指导工作。市农投集团和市金投集团共同出资1000万元成立市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市本级4个区的农村产权交易流转及规范管理,市财政每年给予50万元运营补助,共计投入200万元,共同引导和支持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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