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财务公开工作,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报送2016年农村财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中山市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深入推进农村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会计行为,加快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建设,切实加大财政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近年来,中山市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的精神,逐步加大对各镇区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和规范化力度。各镇区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相应出台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票据管理、财务开支审批、会计档案管理、民主管理财务公开、“一事一议”等适应地区实际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保障了对农村财务实行有效监督,从而促使农村财务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二是规范财会基础工作,推进农村财务监管平台建设。为了切实做好村级财会基础工作,中山市各镇区对村级组织的货币资金管理均严格要求,基本在银行独立开设了基本账户,严格控制现金支付的限额。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充分保证了村级会计核算的自主权,同时配合审计和监察部门的工作,从各方面将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到日常工作中。并统一建立了农村财务管理监控平台,既可以更加规范农村会计流程又实现了镇区的监督指导作用。在农村财会基础工作中展现了统一会计核算方法,统一财务监督管理,统一公开内容、程序、理财管理的工作特色。
三是开展农村财会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业务水平。监督镇区负责组织本镇区农村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展农村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规范农村财务管理和提升农村财务公开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安排好财政经费推动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中山市财政分三批下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补助经费共6670万元,专项用于加大对村(社区)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力度,确保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能的基本需要,推进镇、村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是推进农村财务公开,提高质量,保证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财会监督管理,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农村财务监督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机制是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提高财务公开质量的必要手段。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全面做好对本市农村财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设施建设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