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四个明确”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施有奖监护
| 2017-03-20 14:42:49

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有效监护,吉安县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肇事肇祸行为不发生。

 一是明确设立奖补基金。为充分保障解决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奖监护所需资金,吉安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万元设立专项奖补资金,统一实行专户管理、专户核算。

二是明确落实监护对象。县综治办建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台账,负责有奖监护审核、审批工作,并与每一位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确保每个病人都有专人监护。

三是明确奖补发放标准。县综治办与村居(社区)干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定期上门巡查,监护人监护到位且一年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每月给予100—200元奖励。

四是明确资金发放途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奖监护资金必须先由村居(社区)、乡镇街道、责任单位、政法部门进行工作考核合格后,再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据实发放到每个监护人手中。

(吉安县财政局 黄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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