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及《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证监会公告〔2021〕1号)等相关要求,我局按照“依法、公开、公正”原则,于2022年3月30日对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开展了投资者保护现场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工作。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代表参加了随机抽取工作,内蒙古证监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全程监督,抽取工作全程摄像。现将抽取结果公示如下:
内蒙古中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国融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
内蒙古证监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