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要求,阿坝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联合发文提高阿坝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此次调整后的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00元,新标准从2022年1月起执行。
目前,全州孤儿共253名,其中机构集中供养孤儿86名,社会散居孤儿167名。1至3月,全州累计为社会散居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4.54万元。
来源:阿坝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