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970元/月(每日91元);调整后的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1元。
上述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该标准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来源:广元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