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银保监会4月11日消息,中国银保监会绍兴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绍银保监罚决字〔2022〕3号)显示,浙江嵊州瑞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由小微企业客户承担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意外保险的保费,绍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对其罚款人民币25万元,处罚日期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