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富滇银行昭通分行因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不审慎等三项案由被罚款115万。
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贷款发放不审慎;
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三、未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
该行邓洪,时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通分行行长,对上述违法违规负有管理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
中国银保监会昭通监管分局于4月29日作出上述处罚,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图源:银保监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