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公布了2则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鹤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显示,由于信贷管理不审慎,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农信用社被鹤岗银保监分局罚款35万元。
另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鹤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显示,由于对鹤岗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农信用负有社信贷管理不审慎的责任,责任人金东光收到了鹤岗银保监分局的警告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