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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27日下午,崇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万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并组织其他执行案件的10名被执行人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在明知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擅自向未经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人支付,致使法院裁判确定的债权人遭受损失,应认定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万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万某拘役三个月。 在庄严的庭审现场,旁听席上的10名被执行人神色凝重地聆听法官严厉训诫,深刻了解到拒执的法律后果。庭审结束后,有两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全部义务,执行到位标的额14万元。另外两名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协商后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通讯员王林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