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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唐佳美 通讯员何昌圣 严璐)近日,市审计局先后出台了《南通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核中心工程审计结果集体审定办法(试行)》和《南通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核中心工程结算审计重大事项处置办法(试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审计质量控制,进一步推动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更加规范化。
《工程审计结果集体审定办法(试行)》规定了集体审定的项目标准和业务会召集人、组成人员;集体审定会议程序由主审汇报,参会人员对关注事项或争议事项进行讨论形成结论;对于尚不能形成明确结论的工程项目,应要求相关单位补充完善资料后,重新提请集体审定。同时明确了施工单位的确定、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施工工期、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等17项工程结算审计复核要点。《工程结算审计重大事项处置办法(试行)》明确了“建设单位把关不严,明显违反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或相关法律法规的;承包方对工程结算结果不予确认,且无正当理由的”等五种发函提醒的情形,以及“合同主要条款违背招标原则、补充协议主要条款违背主合同条款”等四类且金额较大须移送纪委监委处置的情况,进一步提升工程结算审计质效,推动落实各建设环节主体责任,规范重大分歧和争议事项解决。
据悉,2022年以来,该局共出台了4个有关固定资产投资审核方面的自律性规定,有效管控政府投资领域审计风险,不断扎紧防腐保廉制度笼子。
[编辑:俞鑫城]